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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郑州市社会工作培育孵化暨社会创新发展基地入孵招募公告

    更新时间:2018-02-02   点击次数:3390次

    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的良性互动,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创新社会治理,助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郑州市社会工作培育孵化暨社会创新发展基地现面向全市社工服务机构及其他公益服务组织、社工服务项目及其他公益服务项目招募入驻,具体招募细则如下:

    一、招募时间

    2018年1月8日至3月15日

    二、招募计划

    孵化基地拟在郑州市范围内招募一批处于孕育期、萌芽期、初创期、发展困难期,社会需求度高,运作有困难的社工服务机构及其他公益服务组织、社工服务项目及其他公益服务项目进行孵化,基地将为符合入孵条件的机构、项目免费提供办公场所、业务指导、能力培训、政策咨询、资源链接等服务。

    三、招募类别

    (一)社工服务机构及其他公益服务组织

    1.初创型机构\组织:在郑州市内民政部门登记(1年以内)且年检合格的社工服务机构及其他公益服务组织,或尚未登记成立但在市、区民政局或各乡镇(街道)备案的社工服务机构及其他公益服务组织(如环保类、扶贫类、志愿服务组织等),或正在孕育期,计划进行注册登记的社工服务机构及其他公益服务组织。

    2.困难型机构\组织:在郑州市内民政部门登记(1年以上)且年检合格的,但在发展上处于困难期或瓶颈期的社工服务机构及其他公益服务组织。

    (二)社工服务项目及其他公益服务项目

    针对社会需求广泛、现实需要迫切、理念创新、策划科学、可复制性强、可持续性强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及其他公益服务项目(如环保类、扶贫类、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等)。

    (三)入驻周期与退出机制

    1.一般情况下,申请入驻为“初创型机构\组织”的入驻周期原则上不得低于12个月,不超过24个月;申请入驻为“困难型机构\组织”的入驻周期原则上不得低于6个月,不超过12个月。申请入驻为服务项目的入驻周期原则上不得低于12个月,不超过24个月。根据同批入驻的机构\组织\项目入孵周期,孵化基地管理机构将在一年之后统一办理评估出壳,达到出壳标准的机构\组织\项目均可申请出壳。

    2.特殊情况下,在入驻周期内(至少满六个月)达到出壳标准的机构/组织和项目均可申请出壳,提前办理出壳手续,或由于其他原因要求退出入孵的机构/组织均可申请退出,办理退出手续。

    四、申请条件

    1.申请入驻的社工服务机构及其他公益服务组织应当明确服务对象及社会需求,有明确的机构\组织使命及愿景,有具体的行动目标和计划;

    2.申请入驻的社工服务机构及其他公益服务组织处于孕育期、萌芽期、初创期或发展困难期,或短期内在组织战略建设、核心业务发展、团队能力提升方面有针对性的迫切需求。

    3.申请入驻的社工服务项目及其他公益服务项目必须针对明确的社会问题,满足明确的社会需求,具有可操作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项目正在执行或已开展完调研并且制定好执行计划的项目;

    4.申请入驻的社工服务项目及其他公益服务项目在项目设计、实施、管理等方面面临困境,具有规范项目管理,打造品牌项目的需求;

    5.通过评审入驻孵化基地的机构\组织、项目,均需在郑州市内开展社会工作服务;

    6.申请入驻的机构\组织、项目负责人每月需参加入孵机构、项目座谈会,共同交流探讨组织发展现状及困惑;

    7.申请入驻的机构\组织、项目申请人无法律纠纷、财务纠纷、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违法行为;

    8.申请入驻的机构\组织具备“社会企业”经营模式或理念的优先。

    五、服务内容

    孵化基地将根据入驻的社工服务机构及其他公益服务组织、社工服务项目及其他公益服务项目的需求提供办公空间、战略构建、能力建设、项目咨询、分享交流、互访洽谈、资源对接、项目合作、项目推介、督导评估、品牌传播等服务,最终达到促进其成长、解决社会问题、助力社会治理创新。

    六、招募流程

    招募工作遵循公开透明原则,主要流程如下:

    (一)公开招募:发布孵化招募公告,公布筛选标准;

    (二)提交申请:申请入孵机构\组织、项目向孵化基地提交申请表;

    (三)考察评审:由孵化基地管理机构以及社会工作机构评估专家等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深入考察和综合评审;

    (四)签订协议:经考察评审通过后,入驻的机构\组织、项目与孵化基地服务管理机构签订孵化协议,明确相关要求事项。

    七、申请方式

    (一)有意向进驻孵化基地的社工服务机构及其他公益服务组织,请根据申请的类别完整填写《郑州市社会工作培育孵化暨社会创新发展基地入孵机构\组织申请书》(附件1),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1、社工服务机构或其他公益服务组织负责人及所有团队成员简历;

    2、机构\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3、《郑州市社会工作培育孵化暨社会创新发展基地入孵机构\组织申请书》;

    4、已开展活动/项目相关材料,如活动记录、所获荣誉等。

    5、申请机构\组织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未注册提供上年度工作开展财务支出情况说明)

    (二)有意向入驻孵化基地的社工服务项目及其他公益服务项目,请根据申请的类别完整填写《郑州市社会工作培育孵化暨社会创新发展基地入孵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1、社工服务项目或其他公益服务项目负责人及所有团队成员简历;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3、《郑州市社会工作培育孵化暨社会创新发展基地入孵项目申请书》;

    4、已开展活动/项目相关材料,如活动记录、所获荣誉等。

    申请于2018年3月15日截止,请于截止日期前备齐相关申请资料发送至: zzsgfh@163.com ,邮件主题:入孵申请-入孵机构\组织\项目名称-负责人名称-提交时间,并将以上所有纸质版材料递交郑州市社会工作培育孵化暨社会创新发展基地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如果您对以上信息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我们:郑州市社会工作培育孵化暨社会创新发展基地

    电话:18625564366 郭女士

    邮箱:zzsgfh@163.com

    地址:管城区航海路与银莺路交叉口向南500米管城回族区区级社区服务中心六楼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


    郑州市社会工作培育孵化暨社会创新发展基地

    2018年1月9日


    邮箱:ck_18888@163.com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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